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
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人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政治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。
3.热爱社区工作,乐于奉献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,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。
4.品德端正、身体健康,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)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
5.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。
6.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应聘社区专职工作者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2.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。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。
5.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。
6.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。
7.拒绝服兵役的。
8.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。
9.有吸毒史的。
10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三)符合下列条件应聘人员享受笔试加分
1.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员级、初级、中级、高级的分别加1分、2分、3分、5分;
2.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(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)人员加1分;
3.中共党员加1分;
4.退役军人加1分;
5.本镇、本社区户籍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加1分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招聘公告发布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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